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貞觀二十年(公元646年),吉州地區一位名叫吉辯的司法官員在檢查囚犯的物品時,從犯人劉紹略的妻子王氏所帶來的衣籠中,偶然發現了一本書名叫《三皇經》的僅十四頁文字的小冊子。吉辯打開書本一看,見那上麵寫著:“凡諸侯有此文者,必為國王。大夫有此文者,為人父母。庶人有此文者,錢財自聚。婦人有此文者,必為皇後。”於是便立即提審了劉紹略,追問這本妖妄的《三皇經》從何而來。劉還算老實,坦白說書得自道士之手,準備獻給州官,讓老爺們當圖讖用。如若它不是一部唐王朝本家始祖老子所創的道教中的經典,本來就憑它書首所題的“凡諸侯有此文者,必為國王”之類的妖言,便可以劃歸到妖書的範圍之內。由於事情牽涉到道士,而道士與道教由於唐初帝王篤信老子是本家始祖,在當時頗得厚待,吉辯覺得有點棘手,便封了這本《三皇經》,寫了個情況匯報,讓驛站快馬送京城有關部門裁奪。中央對此事十分重視,唐太宗李世民責令有關部門一定要搞清這樁案子。於是,當時任職刑部郎中的紀懷業傳喚了京都下清、西華二觀中的張惠元、成武英兩位道士——由於這兩位唐朝道教大宗師熟悉各方道士情況。在翻閱了吉州府呈送的《三皇經》後,兩位道士稱:這是晉代道士鮑靜等人妄撰的墨筆手稿。消息上報給皇帝後。李世民下令銷毀《三皇經》。但是且慢。那《三皇經》似乎並不單是鼓動造反的小冊子,還實在是當時不少道士的吃飯家夥,就這麽匆忙禁了,麻煩還真不少。負責農業的官員冷不丁上了一本奏章,說:“與佛教和尚尼姑依循內律受戒後可各得蔭田三十畝一樣,目前依循《三皇經》的男女道士每人也享有三十畝蔭田。現在《三皇經》既是偽作而廢除,那些男女道士便沒了戒法,也就不該再享有蔭田。請把這享有蔭田的特權與《三皇經》一同廢止。”這可嚇壞了京城裏的道士們,《三皇經》那勞什子毀了也罷,蔭田被取消吃飯便成問題。商量下來,還是買通一下那位上奏章的官家,就讓老子的《道德經》代替《三皇經》作戒法吧。皇上仿佛也無所謂,到了同年的五月十五日,便讓崔仁師侍郎宣布了如下的聖旨:“《三皇經》文字既不可傳,又語妖妄,宜並除之。即以老子(道德經)替處。有諸道觀及以百姓人間有此文者,並勒送省除毀。”下邊的事情就由地方官吏們去處理。這回可慶幸的是一切順利。年終歲末,各州刺史考績入京,紛紛帶來了當地查繳出的各種版本的《三皇經》。官方將這些小本本匯總,扔在禮部尚書廳前,一把火便讓它們化為了灰燼。
禁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:
一是由於政治和社會的原因。文學所傳播的思想與統治階級的思想格格不入,因而被認為是“離經叛道”,如《水滸傳》即是。
二是由於道德和倫理的原因,文學中表現的觀點與當時社會的道德倫理觀念背道而馳,因而被認為是“蠱惑人心”,如《紅樓夢》即是。
三是由於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的理念。上智下愚、官貴民賤。來自下層民間的東西自然被打上“俗”的烙印。
四是由於作者個人原因。書中並無有違當時社會和統治者的內容,隻是由於作者為統治階級所不容,或遭監禁,或遭殺害,其作品也成為禁書,如李漁的《無聲戲》等小說即是。
五是一些確實“誨淫”的作品,曆來為統治者所查禁,如《金瓶梅》、《肉蒲團》之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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